一、家財險投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由于人的生命價值無法考量,所以在人壽保險理賠時,都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數(shù)額進行賠付,如果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那么保險金額也可以疊加。但是,財產(chǎn)保險可不同。
由于標的物的價值能夠準確計算,所以,即使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同一標的物,最終得到的賠償金也不會以累加計算,而是會按照實際損失值在各家投保公司之間按照投保額比例進行比例式補償,最終賠償總值始終無法超過實際損失金額。
比如,張先生在A公司投保了10萬元家財險附加盜搶險,又在B公司投保了5萬元同樣保障的產(chǎn)品,保險期限均為一年。不幸的是,才過了1個月,他家中就遭小偷下手,經(jīng)查有效損失金額為5萬元。那么這5萬元的損失到底由哪家保險公司承擔?張先生可以在A公司得到賠償后繼續(xù)向B公司申請理賠嗎?
其實,張先生的行為已經(jīng)屬于“重復(fù)投保”,在實際理賠時,根據(jù)《保險法》第四十一條,“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按照其保險金額與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币簿褪钦f,張先生的5萬元賠償金中,A公司應(yīng)該承擔2/3的比例,共3.33萬元,而B公司則要承擔余下的1/3,約1.67萬元。
二、家財險理賠中的問題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家財險合同中明確了免賠責任,那么實際理賠時還需扣除這部分費用。例如某家財險保單免賠責任為100元,那么,如果實際損失為500元且在賠償限額內(nèi),可得到的賠償就只有400元了。因此,選擇免賠額較低的產(chǎn)品是明智之舉。
另外,有些出險后急于拿到保險金的人可能會對家財險的理賠進度有所抱怨,特別對于附加盜搶險,不少保險公司的條例規(guī)定,“從案發(fā)時起三個月后,被盜搶的保險財產(chǎn)仍未查獲的,丟失保險財產(chǎn)的直接損失,本公司按本附加險條款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彼?,想要得到保險公司保險金,還需有一定的耐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