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保險事故如何處理
海上保險事故處理方法中較多采用的是保險合同雙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索賠、理賠和追償?shù)暮徒夥绞?。海事仲裁亦是在涉外海上保險爭議中較常被采用的方法。但若以上兩種方式均可時,保險各方當迅速采取措施,訴諸法院而采取海事訴訟方式。
當然在海上保險事故的處理方法中,訴諸法院而采取海事訴訟解決糾紛的情形終是少數(shù)。海上保險人賠償了被保險人的海事?lián)p失后,若為第三方責任,即依法取得代位求償權,向第三責任方追償。
我國《海商法》、《財產保險合同條例》、《經濟合同法》和《保險法》等均規(guī)定了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世界各國的海上保險合同立法和海上保險條款亦有類似規(guī)定。海上保險人追償存在大量涉外因素,較復雜,要注意一些追償?shù)幕驹瓌t。
理賠是保險人在知悉發(fā)生保險事故并調查確認法律責任歸屬后,審查索賠材料,作出賠付、部分賠付或拒賠等決定的法律行為。理賠是保險人應盡的保險義務,也是保險人完善經營管理的重要措施。
一、海上理賠的手續(xù)是怎樣的
1、損失通知。當發(fā)生保險事故或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損失通知是保險理賠的第一項程序。在船舶保險中,如其事故在國外,還應通知距離最近的保險代理人。
2、查勘檢驗。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獲悉損失通知后應立即開展保險標的損失的查勘檢驗工作。
3、核實保險案情。保險人收到代理人或委托人的檢驗報告后,還應向有關各方收集資料,并加以核實、補充和修正賠案的材料。
4、分析理賠案情,確定責任。保險人應判斷原因是否屬保險責任,是否發(fā)生在保險期限內,索賠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審查的有關單證如保險單證、事故檢驗報告、保險事故證明、保險標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5、計算賠償金額,支付保險賠償。保險賠償?shù)挠嬎悖kU人通常依據索賠清單。保險賠償?shù)挠嬎憧梢杂杀kU人自身進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計算或委托海損理賠人理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