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范圍
所謂人身保險合同是一種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合同。為了防止賭博和減少道德危險《保險法》對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作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根據(jù)《保險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之規(guī)定,下列人員可以作為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父母不能為其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但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兩條的限制)。
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與投保人有撫養(yǎng)、贍養(yǎng)或撫養(yǎng)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否則,合同無效)。
4、除前款規(guī)定以外,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其他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壽保險,需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并認可保險金額,否則,合同無效)。
所謂成年人是指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所謂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指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二、人壽保險理賠申請人的要求
申請人:
1、被保險人
2、監(jiān)護人
3、受益人—保險單指定受益人;
4、法定繼承人—保單未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險金作為遺產分配。原則:我國遺產繼承可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法定繼承順序: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申請人均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申請理賠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