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
人們通常所說的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jīng)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fā)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應根據(jù)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1 年9 月22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9 號) 進行確定和計算。
《機動汽車保險條款》第八條規(guī)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分五個賠償檔次5萬元、10 萬元、20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其保險費用分別為800 元、1040 元、1250 元、1500 元、1650 元,被保險人可以自愿選擇投保。這一條款規(guī)定了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也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依據(jù)。
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計算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計算方法分兩類: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賠款=賠償限額 x(1- 免賠率 )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低于賠償限額時:賠款=應負賠償金額 x(1- 免賠率 ) 對第三者責任險賠款進行計算時,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 、賠款計算依據(jù)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及據(jù)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當調解結果與責任認定書不一致時,對于調解結果中認定的超出被保險人責任范圍內(nèi)的金額,保險
2 、對于不屬于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的賠償項目但被保險人己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費用保險人不予承擔。
3 、法院判決被保險人應賠償?shù)谌叩慕痤~,如精神損失賠償費等保險人不予承擔。
4 、保險人對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