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需要購買壽險
1.我有家人需要靠我撫養(yǎng),而我在最近和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身邊還沒有足夠的錢來抵御萬一出現(xiàn)的意外,疾病,和死亡。
2.我現(xiàn)在想把一些錢投入到風險更高,收益更高的項目中去,我先拿出少量的錢來購買保險,以抵消一部分突發(fā)疾病和意外的風險。
3.我沒有理財能力,錢拿在我手里不能很好增值,我也不想操心。
4.我需要用強制儲蓄的辦法來保障我的養(yǎng)老金,錢在我手里會輕易花掉,留不下來。
5.當然可能還有很多其他原因,避稅,給家人心理安慰等等。比如2003年保險大事記里有一條“泰康人壽南京分公司為一客戶承保“千里馬兩全保險(分紅型)B款”,保險金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客戶繳納保費高達955萬元人民幣。 ”這應該是典型的避稅做法吧?
二、購買壽險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對受益人的指定要合法
《保險法》規(guī)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如果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受益人。
二、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
《保險法》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在人壽保險中,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與投保人有撫養(yǎng)、贍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4.其他:如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
因此,投保人在購買壽險時,如果盲目行事,被保險人可能會得不到保險保障利益,所以,最好還是為具有保險利益的人購買為妙。
三、選擇合適的繳費方法
購買壽險一般都有多種繳費方法供選擇,如一次繳清全部保費的躉繳,按年、半年、季、月繳納的期繳等。
那么,哪種方式會更合適投保人呢?對于現(xiàn)在收入較高,但收入不很穩(wěn)定者來說,采取躉繳的方式是比較穩(wěn)妥的;而對于收入穩(wěn)定者則不同,他們采用年繳的方式,并延長繳費期間,則會更加輕松一些,同樣也能獲取更大保障。
四、告知義務必須如實遵守
保險公司在承保之前,會要求投保人在保單上書面告知有關重要事項。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過失隱瞞,保險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且有權解除合同。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時對一些“特殊事”,比如說存在哪些嚴重疾病等也應如實告知,否則,日后會有損失錢財?shù)目赡堋?/p>
五、不可隨意代簽名
《保險法》有關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在投保時相關的簽字和蓋章必須本人完成。
因此,投保人在購買壽險時,對于投保單、健康聲明書、變更申請書,還是其他有關文件,都要認真閱讀、認真填寫并親自簽章,該是自己簽的就自己簽,該是受益人簽的就讓受益人簽,千萬不要隨意相互代簽。
六、索要統(tǒng)一收據(jù)
在繳付保險費時,一定要注意索要保險公司出具的統(tǒng)一收據(jù)并妥善保管,如果保險公司同意承保,就應拿到保險公司簽發(fā)的正式保單;如果保險公司不同意承保,則保險公司應將所收取保費全額退還。
不要輕意相信和接受保險營銷人員個人出具的借條或是收條等,以防出現(xiàn)糾紛。
七、注意保險生效時間
我國保險公司一般規(guī)定,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公司簽發(fā)保單時,保險才開始生效。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后應注意自己的保單是何時開始生效,以防理賠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