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高速重大事故
2017年8月10日23點34分,一輛號牌為豫C88858號客車自成都駛往洛陽,途經(jīng)京昆高速公路西安方向秦嶺一號隧道南口(1164km+930m)時,撞到隧道口發(fā)生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傷。

初步了解,8月10日23點34分,一輛號牌為豫C88858號客車(紅色宇通客車,2011年12月19日出廠,檢驗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日,機動車所有人為洛陽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核載51人,實載49人)自成都駛往洛陽,途經(jīng)京昆高速公路西安方向秦嶺一號隧道南口(1164km+930m),撞向隧道口發(fā)生交通事故。目前,自現(xiàn)場事故搶救出人員49人,其中36人死亡(成人34人,男26人,女8人,兒童男女共2人),受傷13人(已全部送往臨近醫(yī)院救治)。
事故發(fā)生后,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高度重視,立即做出指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并派出由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黃明帶隊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xiàn)場指導事故調(diào)查處置工作。來源: 華商報(西安)
交通運輸公司負有賠償責任
客運車輛發(fā)生事故之后,因為交通事故導致乘客死亡,那么賠償責任應該由交通運輸公司來承擔。乘客與運輸公司之間成立的是運輸合同,運輸合同生效后,承運人負有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在運輸中承運人應保證旅客的人身安全。對旅客在運輸過程中的傷亡,承運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保險公司應當進行理賠,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guī)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guī)定,為機動車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是交通事故侵權賠償案件的第一賠償義務人。為機動車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有義務在保險金額內(nèi)向受害人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