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壽保險理賠的程序
保險人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接到投保方報案后,立案并進行出險檢驗。
2)、審核索賠單證。
3、核定責任。
4)、支付保險金。
二、壽險保險人能代位追償嗎
由于人的生命和身體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險合同只能以定額方式承保。當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并不具有財產(chǎn)保險合同中的補償性質(zhì),也不存在實際損失低于或高于保險金額的問題,保險只是履行合同的定額給付義務。因此,做為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遭受第三者侵害引起損失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在獲得保險公司的保險金后還可行使向第三者索賠權。我國《保險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fā)生死、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在獲得保險人給付的保險金后,保險人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shù)臋嗬?/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