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具備哪些特點
(1)受益人的賠會請求權保險條款的限制,例如:有些壽險條款生存受益人限被保險人本人,死亡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
(2)受益人享受保險合同產生的利益,但不承擔交納保險費義務;
(3)人身保險合同中受益人不受行為能力及保險利益的限制。
另被保險人享有可隨時變更受益人的權利,直到被保險人死亡,投保人變更受益人亦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
除《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另有規(guī)定外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人得解保險合同。
商業(yè)保險是通過自愿簽訂保險合同產生的;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產生,依法強制實施,需要簽訂保險合同。
商業(yè)保險的主要險種的基本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由金融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訂。
二.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方式
繳納保險費是投保人的義務。投保人支付保險費的方式有兩種:(1)若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時,支付保險費義務的履行,必須在合同成立時進行,其數(shù)額為全額。如果在合同成立時不立即支付保險費或只是部分支付保險費。則構成對《保險法》第十三條關于支付保險費義務規(guī)定的違反。(2)在合同訂有特別約定時.其支付保險費的方式依據(jù)該約定履行。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當事人、關系入依據(jù)保險合同,既享有一定的權利又負有一定的義務,負有義務的人若不履行該項義務,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各險種條款中也通常在技保險人義務中寫明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應根據(jù)保險單和批單的規(guī)定交納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