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受益人的權利
(一)承享委托人所享有的各種權利;
(二)有依法轉讓和繼承信托受益權的權利;
(三)有將信托受益權用于清償?shù)狡诓荒軆斶€的債務的權利;
(四)信托終止時,信托文件未規(guī)定信托財產歸屬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托財產的權利;
(五)當信托結束時,有承認最終決算的權利,只有當受益人承認信托業(yè)務的最后決算后,受托人的責任才算完成。 就受益人的義務而言,一般認為,當受托人在處理信托業(yè)務的過程中,由于不是因為自己的過失而蒙受損失時,受益人就有義務接受受托人提出的費用要求或補償損失的要求,在信托收益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受益人放棄收益權利,就可以不履行這個義務。
二.人類防范風險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避免風險:知難而退,有所不為。比如本來計劃買雙皮鞋,突然看見外面下了大雪,便可以臨時取消購物計劃;但這是在有比較,有選擇余地的情況下才有效的方法:比如加油站肯定面臨發(fā)生火災、爆炸的危險,是不是就要關閉所有的加油站呢?
(2)減少風險:采取有效措施對可能會發(fā)生的風險進行防范,也叫損失管理。比如,安裝滅火裝置,報警系統(tǒng);對人們進行安全教育等。再比如,下雪天出門時,可將自行車修理一下,防患于未然;
(3)保留風險:明知風險的存在,但抱著僥幸心理,不加理會,這是被動保留;如果是風險存在,但即使發(fā)生,損失也較小,自身能夠承擔,因此予以保留,這叫自保。比如,我的鋼筆有丟失的風險,可是這個后果我可以承受,因此我也不用保險。
(4)轉移風險:把風險轉移給別人,避免自己遭受損失。包括非保險方式的轉移和保險方式的轉移:前者是通過合同或承包的方式,后者就是轉移給保險公司。我們面臨的大量風險都是只能通過轉移風險來解決的,因此購買保險是處理風險的一個有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