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壽險要注意哪些問題
人壽保險較為特殊,其保障對象是人的身體和生命,而且期限較長,合同復雜。投保人在投保時要注意壽險合同的一些特有條款,這些條款普遍適用于所有壽險產品,特別是以下五項條款:
一是寬限期條款。在分期繳費的人壽保險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險費時(投保人如未繳納第一期保險費則壽險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寬限期(一般為30天或60天)內保險合同仍然有效,如果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予負責,但要從保險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險費。如果寬限期結束后投保人仍然沒有繳納保險費,也無其他約定,則保險合同自寬限期結束的次日起失效。
二是復效條款。如果保險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仍未繳付保險費,并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的,保險單便會失效即中止。但保險單的中止不同于保險單的終止,中止的保險單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復效。
三是誤報年齡條款。指發(fā)現(xiàn)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于訂約時被誤報,并且依此誤報記載于保單內,允許投保人進行更正,即使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亦允許保險人采取相應辦法處理的一種合同約定。
四是受益人條款。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shù)人的,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收益權。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進行分配。
五是自殺條款。在包含死亡責任的人壽保險合同中,保險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或兩年)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屬除外責任,保險人不給付保險金,僅退還所繳納的部分保險費;而保險合同生效滿一定期限之后被保險人因自殺死亡,保險人要承擔保險責任,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二、壽險公司拒賠的情形
(一)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
不屬于保險責任通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出險事故不屬于保險條款中的“保險責任”條款規(guī)定的責任范圍;另一種是出險事故屬于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條款規(guī)定的免責范圍,例如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如果被保險人發(fā)生車禍但被保險人系無照駕駛,則屬于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范圍,即屬于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有權依據(jù)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拒絕賠付。
(二)違反法定和約定的告知義務
《保險法》規(guī)定投保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的責任。因此,客戶在投保時對保險投保單中的健康告知、職業(yè)類別、財務告知事項等詢問項目應詳細閱讀并逐項書面如實告知,如果這些項目被隱瞞或遺漏,都可能在理賠時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三)索賠無依據(jù)或索賠證據(jù)不足
因索賠證據(jù)不足而導致保險公司拒付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的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出險后未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金申請人又無法提供被保險人出險原因的足夠證據(jù)。
2、保險金申請人提供的被保險人出險原因證明缺乏法律依據(jù)。
3、保險金申請人拒絕對被保險人出險原因進行鑒定。
(四)保險欺詐案件
據(jù)有關資料表明,受利益驅動,少數(shù)客戶企圖欺騙保險公司保險金,尤其在醫(yī)療保險方面,一些客戶利用醫(yī)療管理上的漏洞,制造假病歷、假證明等,保險公司經過調查后予以拒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