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險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死、殘疾、疾病險事故的保險合同。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根據(jù)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范圍與條件下,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人身保險合同保險金的給付屬定額給付性質(zhì)。
人身保險合同的形式主要有:
1、投保單,又叫投保申請書,大多都是那些代理人拿給你,順便讓你把身份證和銀行卡復印件交給他的時候要你簽的那份。
2、保險單,這個是最重要的部分,是保險公司出具的正式書面文件,通常代理人會把這個送給你,然后你在回執(zhí)上簽字,然后代理人把回執(zhí)拿回去的,這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份合同了。
3、保險憑證,跟保單效力差不多,不過對條款的列舉比較簡單
4、保險批單,這個平常比較不多見,主要是針對保險合同中的一些變更的地方的一個證明文件,批單的法律效力是優(yōu)于保單的。
二、保險人主要有哪些權(quán)利
保險人除了有收取保險費的權(quán)利外,還具有依法拒付保險金的權(quán)利。根據(jù)《保險法》的有關規(guī)定,當發(fā)生下列情
認真看待人身保險合同
形之一時,保險人有權(quán)拒絕給付保險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保險人不承當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不過,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險費,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quán)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2、在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中,被保險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內(nèi)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應退還保險單所具有的現(xiàn)金價值。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單所具有的現(xiàn)金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