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民事責任是指什么
保險民事責任,是指保險人、投保人、保險代理人、經(jīng)紀人、公估人在投保、承保和保險中介服務的過程中違反保險法律、法規(guī)而產(chǎn)生的民事上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
保險民事責任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違反保險合同關系的民事責任;另一種是保險侵權民事責任。
違反保險合同關系的民事責任,是指保險人、投保人、保險代理人、經(jīng)紀人、公估人在投保、承保和保險中介服務的過程中違反各種保險合同、有關保險行為的委托、服務協(xié)議等的民事法律責任。
保險侵權民事責任主要包括:擅自經(jīng)營保險業(yè)務行為的民事責任、欺詐保險人的民事責任、騙取保險金的民事責任、虛假陳述行為的民事責任、越權代理的民事責任等。
在保險民事法律責任中,以違反保險合同關系的民事責任居多。但是,大多體現(xiàn)在具體的保險合同中。而保險侵權民事責任只在《保險法》第151條有一項原則性的規(guī)定。
二、詐騙保險應當承擔什么民事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編造未曾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或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事故鑒定人、評估人、證明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執(zhí)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保險詐騙提供條件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給予處罰”。
以上規(guī)定表明,無論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還是其他關系人以不正當?shù)氖侄悟_取保險金的,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載,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的規(guī)定,受到公安機關拘留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