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險欺詐
1、投保方欺詐:保險欺詐是指凡保險關系投保人一方不遵守誠信原則,故意隱瞞有關保險標的的真實情況,誘使保險人承保,或者利用保險合同內(nèi)容,故意制造或捏造保險事故造成保險公司損害,以謀取保險賠付金的,均屬投保方欺詐。
2、保險人欺詐:凡保險人在缺乏必要償付能力或未經(jīng)批準擅自經(jīng)營業(yè)務,并利用擬訂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機會,或夸大保險責任范圍誘導、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均屬保險人欺詐。
從保險業(yè)發(fā)展歷史上說,保險欺詐從保險誕生之日起就如影隨形,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多年來,雖然各家保險公司(包括國內(nèi)、國外)和監(jiān)管部門采取了種種防范措施,但收效并不明顯。保險公司和社會因保險欺詐帶來的損失非常嚴重。
三、保險欺詐行為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為保護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防止保險欺詐,保險法嚴格禁止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進行保險欺詐。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進行保險欺詐的,應承擔以下法律后果:
1、被保險人、受益人在未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fā)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結束保險合同關系,并且不退還保險費。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
3、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其他證據(jù),虛報事故原因,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險欺詐行為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