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如何解除保險合同
由于保險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的,因而在一般情況下,投保人可以隨時提出解除保險合同。
二、保險人如何解除保險合同
按照各國的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人一般不能解除保險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根據(jù)我國《保險法》的規(guī)定,保險人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1)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2)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fā)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付保險金的請求,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
(3)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付責任;
(4)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的安全應盡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保險合同;
(5)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應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6)人身保險的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7)自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保險雙方當事人未達成復效協(xié)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