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值保險是什么
定值保險是由保險人和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共同約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并按約定的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一種方式,它主要針對古董、字畫、某名人的鼻子、某畫家的手指等幾乎沒有在市場上銷售同種商品而言。
定值保險合同成立后,如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財產(chǎn)全部損失時,無論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是多少,保險人都應(yīng)當以合同中約定的保險價值作為計算賠償金額的依據(jù),而不必對保險標的重新估價。如果是部分損失,只需要確定損失的比例,該比例與雙方確定的保險價值的乘積,即為保險人應(yīng)支付的賠償金額。在實際操作中,定值保險合同教多適用于海上保險、國內(nèi)貨物運輸保險、國內(nèi)船舶保險及一些以不易確定價值的藝術(shù)品為保險標的的財產(chǎn)保險。
二、定值保險理賠金額如何確定
定值保險部分理賠中,部分損失賠付后加上殘值可能會大于全損時按照保險價值確定的金額。
舉例說明保險理賠,以承保20臺微波爐,每臺投保1000元,共計保險金額20000 元為例,假定在運輸途中因火災(zāi)而受損,在中途處理,該地每臺完好價值為3000元,20臺共計60000元,按貶值25%處理,得款45000元,損失收回款雖然已經(jīng)超過了保險金額,但仍應(yīng)賠付20000×[(60000-45000)÷60000]=5000(元)。此損失成數(shù)計算方式,但換一種處理方式,按照維修費計算賠款,假定1000元是每臺微波爐的出廠價格,那么重置價格也就是1000元每臺,此時部分受損可以推定為全損,保險人只須賠付20000元,而相應(yīng)20臺受損的微波爐(處理可得款45000元,當然保險人的銷售費用要大于被保險人)歸保險人所有。
更換所有遭損的零部件,其費用不應(yīng)超過每臺1000元。假定恢復(fù)原狀的修理費用是每臺750元,那么對于每臺完好價值為3000元的標的,損失成數(shù)為1.4,照此計算的賠付額也是5000元,而全部修理費用為15000元,賠付額只是修理費用的1.3,其原因在于每臺市場完好價值為3000元的微波爐只投保了1000元,投保率為1.3,15000元的維修費只能得到1.3的賠付。因此維修費用的賠付額=損失成數(shù)×保險金額,或者損失額(維修總額)×投保率,投保率=保險金額、市場完好價×100%。保險人僅對損失部分給予理賠,部分理賠中超出的并不是受損部分獲得了超額賠付,而是未受損部分實際價值高于其約定的保險價值。對于受損部分的賠付并不違反保險補償原則。約定的保險價值越低于其實際價值,越有可能出現(xiàn)此現(xiàn)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