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販賣毒品多少克是犯罪?
根據(jù)刑法第347條第4款的規(guī)定,走私、販賣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40克以上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滿10克或者其他數(shù)量相當毒品的;國家工作人員走私、販賣毒品;在戒毒監(jiān)管場所販賣毒品的,向多人販毒或者多次販毒的;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因此,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只要走私、販賣毒品,不管多少克,都是犯罪行為。
二、什么是走私、販賣毒品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本對象是毒品。根據(jù)本法第357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p>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xiàn)為行為人進行走私、販賣毒品的行為。
走私毒品。走私毒品是指非法運輸、攜帶、郵寄毒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行為方式主要是輸入毒品與輸出毒品,此外對在領海、內海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進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購買毒品的,應視為走私毒品。
販賣毒品。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有償轉讓毒品,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并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以是公開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根據(jù)本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對于走私、運輸、制造毒品犯罪,只有達到十六周歲才負刑事責任。對于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以上就是對走私、販賣毒品多少克是犯罪,走私、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問題的解答。由于毒品的重量和其他行為要見對定罪量刑有很大影響,所以當事人應當請專業(yè)刑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jù),以便在法庭上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