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房定金一般要交多少
定金的數(shù)額原則上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擔保法對其最高限額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過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圖顯然是限制給付數(shù)額過大的定金 ,將定金的懲罰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后,給付定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值得一提的是,簽訂正式的房屋預售契約之前,買賣雙方簽訂的有關認購書(或稱意向書)并不是房屋買賣契約,不具備房屋預售契約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廣義的合同。若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則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反悔,發(fā)展商有權沒收購房者的定金;若發(fā)展商違約,不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則購房者有權要求發(fā)展商雙倍返還定金。如果認購書中約定的只是訂金,那么就不具備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二、買商品房的訂金能不能退
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最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
房價步步走高,購房定金也水漲船高,由定金繳納多少引發(fā)的糾紛也是屢見不鮮。那在購買商品房時定金到底應交多少呢,如果是約定的交訂金而不是定金呢,能不能退還?定金與訂金又有什么區(qū)別,這些問題最好咨詢專業(yè)律師,以免付款的性質沒有認定清楚,而導致自己的利益受損。如果發(fā)生定金糾紛,也可求助于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