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租房合同?
(一)租房合同是什么?
租房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了解自己的義務。
(二)租房合同性質是什么?
1、租房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qū)分開來。后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于租房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chǎn)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chǎn)財產(chǎn),出租人有取回權。
2、租房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租房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租房合同具有臨時性。
租房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chǎn)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于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于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違反租房合同誰來承擔責任?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chǎn)生糾紛的環(huán)節(jié)設置,如業(yè)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shù)惹闆r。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zhí)行,降低業(yè)主和求租者的風險。違反租房合同,需要承擔的責任如下: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guī)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yǎng)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guī)定保證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或優(yōu)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通過上文介紹,相信你對租房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已有所了解。在房屋租賃中,簽訂租房合同是租房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您和出租人已經(jīng)簽訂好租房合同,如果出租方違約不履行合同,您可以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您在遇到麻煩時,可以找相關專業(yè)律師幫助您解決這些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