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可以出租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房屋出租需具備下列條件:
1、房屋產權證明;
2、房屋為共有產權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賃的證明;
3、將住宅或其它用房改作經營用房出租的,應得到規(guī)劃和房管部門同意;
4、屬房管部門直管公房之內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
5、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zhí)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租賃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將不得出租的房屋進行出租、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末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擅自轉租房屋的均屬無效行為。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未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出租人是有權終止合同的。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1. 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2. 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 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4. 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5. 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6.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現(xiàn)實生活中,有很多房屋出租的糾紛,就是因為不了解房屋出租的具體情況,才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在房屋出租時,會遇到很多問題,房子如果中途不租了要交違約金嗎?交多少?房子如果要擴建、改造該怎么處理?這些情形都是很有可能出現(xiàn)的,因此,在遇到類似復雜的情況時,建議您去咨詢相關專業(yè)的律師,相信有了律師的幫助,您不會再為房子而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