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fā)商拖延辦理產權證怎么辦
在房地產交易中,交付房屋鑰匙只是老百姓觀念中的交房概念,但在物權法的意義上,房屋作為不動產,其交付必須進行過戶登記,否則,即使入住房屋也不等于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開發(fā)商將產權過戶到購房者名下,才算在法律上真正取得了房產所有權。
在商品房買賣交易中,開發(fā)商履行交付房屋的義務,除了實際將房屋鑰匙交付業(yè)主,給業(yè)主辦理入住手續(xù)之外,還包括辦理完交納相關稅金及維修基金之后為業(yè)主辦理完過戶手續(xù),完成實際交付和過戶登記之后才算全面履行了交付義務。
業(yè)主實際入住后開發(fā)商拖延辦理產權證亦應賠償遲延交房違約金的法律原因。
購房合同中有關于延期辦證約定的按照約定來處理。對于沒有約定的情況,則按如下原則:
(一) 如合同沒有辦證期限約定,辦證期限為90 日內,預售房屋從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算,現售房屋從合同訂立之日起算;
(二)如合同沒有約定逾期多久可以解約,購房者只有在開發(fā)商逾期辦證超過一年方可解約;
(三)如合同沒有約定,解約權的行使期限,法定期限為一年,自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計算,逾期不行使的,解約權消滅;
(四)如合同沒有約定逾期辦證違約金,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五)開發(fā)商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購房者實際損失的,應補償其差額;
(六)開發(fā)商是否應承擔逾期辦證法律責任,視逾期原因而定,只有因開發(fā)商自身原因導致所售房屋在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房地產證時才承擔法律責任。
二、如何防范逾期過戶風險
1、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出賣人協(xié)助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具體時間,預期應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中對于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間約定不明的,買受人要及時催告出賣人履行義務。
3、如果買受人以現金全款方式支付購房款,首付款的數額要盡可能少。余款在房屋產權過戶之前,不可交付出賣方,也不可交付中介公司保管(中介公司負責人攜款潛逃的事件屢見不鮮),最好通過房屋交易專管賬戶劃轉,或交由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在產權過戶后支付給出賣人。采用這種辦法要由出賣人、買受人與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簽訂書面協(xié)議,買賣雙方要查驗律師事務所執(zhí)照和律師證原件。
因為房價上漲等原因,賣家在收取房款后可能借故拖延或拒絕過戶,即使過完戶仍拖延或拒絕交房。賣家的這一行為已經構成違約。遇到賣家拖延過戶交房的,只要買賣合同約定詳盡,買方的利益仍然可以獲得保障。買方最好委托律師辦理相關事宜,畢竟房產證拿到手才能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