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攤面積是不是越小越好
公攤面積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簡稱。它和套內(nèi)建筑面積之和構(gòu)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積。隨著現(xiàn)代多層和高層住宅的發(fā)展,過去單門獨院、一幢建筑物一個單一的產(chǎn)權主體的格局被打破,一套商品房的產(chǎn)權人既擁有對套內(nèi)建筑面積的專有權,也擁有對公用建筑面積的持份權。根據(jù)建設部和北京市的相關規(guī)定,公用建筑面積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diào)壓室、衛(wèi)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diào)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wèi)室、物業(yè)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筑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二是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顯然,如果走廊、過道、樓梯間等面積過小,盡管計價面積小了,但也會給業(yè)主的上下出行帶來不便。
由此可見,公用建筑面積的大小不僅影響到商品房的價格,而且關系到業(yè)主居住的舒適度。所以說,公攤面積并非越小越好。
二、購房人如何約定公攤面積
目前各地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大部分為建設部或當?shù)胤课葜鞴懿块T制定的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均會涉及到公攤面積的約定,購房人應當充分利用這些條款約定好公攤面積。
首先,購房人應當在合同主條款中約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并在合同附件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gòu)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因為合同文本中一般都有共有建筑分攤部位變更的約定,所以上述附件的約定越詳細具體,對購房人就越有利。一旦發(fā)生變更的情形,開發(fā)商就必須履行通知義務,而購房人則享有是否退房的選擇權。
其次,由于購房人對于分攤原則并不熟悉,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地位,所以,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中要做諸如此類的明確約定:“上述分攤原則和分攤面積的計算應當符合行政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規(guī)定。出賣人違背本條約定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边@樣,政府文件中關于公攤面積分攤原則的規(guī)定,即可自動適用于買賣合同,從而為購房人提供有效的保障。
公攤面積過大,勢必降低房屋的性價比,過小,則影響居住的舒適度,那么,公攤面積多大才適宜呢?對此,可以用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簡稱分攤系數(shù))來衡量。衡量公攤面積比較專業(yè),建議購房者咨詢一下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