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么
1、不要輕信開發(fā)商的廣告宣傳。要理性審視廣告內容,并要求開發(fā)商把廣告宣傳的承諾寫入合同約定條款。目前我國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糾紛時,是以合同為依據,而并不以廣告宣傳的內容為依據。
2、注意“精裝房”究竟精不精。精裝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費者購房后裝修的麻煩,盡管房價不菲,還是受到了不少消費者的青睞。但是,一些開發(fā)商推出的精裝房,其裝修用材明顯與裝修價格不符。建議消費者購買“精裝房”時在合同中明確“精裝房”的裝修標準、所用材質、價格、質量標準、售后服務等內容,以免上當。
3、注意按揭。一些開發(fā)商為了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在樓盤剛開始銷售的時候,假借自己公司員工的名義,向銀行辦理按揭貸款以套取資金,然后再將這些房屋出售給消費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費者一次性付款。這種房子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往往會有麻煩,甚至很長時間辦不下來。
二、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購房合同
1、根本違約:
①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②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③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④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⑤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2、遲延履行:
①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②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3、其他解除情形:
①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②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了解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么,避免發(fā)生購房合同糾紛。另外,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給予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履行中出現了的法定事由,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損失提供的法律救濟措施,以及違約方不應因合同的解除獲得不當的利益。知道了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購房合同,購房者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如果不知道該怎么解決最好問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