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產交易需進行公證
根據規(guī)定,以下幾類房地產交易必須先公證:
(一)房產繼承,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也就是說,對于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xié)商簽訂遺產分 割協(xié)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xù);經公證的遺囑在遺囑類別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易于遺囑人去世后其子女憑此繼承房產 和解決糾紛。
(三)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四)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機關提交相關的資料,出售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居民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購買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
此外,公證機關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了解。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 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xù)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 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都是公證機關審查的內容之一。
二、房產交易需進行公證的有哪些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房產登房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中有關規(guī)定,以下幾類事項必須辦理公證:
(一)繼承房產,應當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二)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后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應根據遺囑內容協(xié)商簽定遺產分割協(xié)議,經公證證明后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三)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合同公證書;
(四)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以上是“哪些房產交易需進行公證”和“房產交易需進行公證的有哪些”兩個問題的闡述,希望可以幫到大家。房地產公證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huán)節(jié),因而很多購房者對房產公證了解不多,但是目前隨著房地產市場的不斷擴大,因沒有進行房產交易公證發(fā)生的房地產交易糾紛越來越,因此,買賣雙方了解哪些房產交易需進行公證是必要的。如果您有房產交易方面的糾紛問題,還是要多請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