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期房要注意什么
期房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只不過不能辦理預告登記手續(xù)而已。在轉讓期房是要注意以下問題:
1、并不是經過公證的買賣合同賣房者就不會違約。
對房屋買賣合同進行公證必須提供房地產權證原件,由于期房還未取得產證,所以公證處不會對上下家簽訂的期房買賣合同進行公證。
有的人于是想到律師事務所讓律師進行見證,其實,無論公證還是律師見證,都僅針對合同內容是否違法、是否符合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證明,不可能涉及合同將來的履行情況。任何合同經過公證或者律師見證都不能保證對方將來不會違約。
2、違約并不是只需按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進行賠償。
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是指在任一方違約時向另一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但違約責任并不以違約金為限,守約方還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違約時,并不是付了違約金就可以了。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也可以同時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也就是繼續(xù)交易,因為繼續(xù)履行合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違約責任。
二、期房的轉讓有哪些事項要注意
根據(jù)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預購人購買的預售商品住房應當在竣工并取得房地產權證后進行轉讓,并按規(guī)定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不辦理預售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
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產權證前,預購人進行轉讓的,可以按規(guī)定辦理預售商品房轉讓的預告登記。也就是說,期房轉讓的限制僅僅是對期房轉讓不予辦理“預售商品房轉讓的預告登記”,而不影響期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以上,是關于“轉讓期房要注意什么”以及“期房的轉讓有哪些事項要注意”的有關期房轉讓的法律內容,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轉讓期房時,由于下家與上家只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預售那樣通過合同網(wǎng)上備案和預告登記,因此下家難以阻止上家一房二賣,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一方會最后取得房屋產權,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賠。對于這些轉讓期房的風險,如果您不知道該如何去避免,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yè)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