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賣方有哪些騙局?
賣家設計的騙局有:1、騙買家說合同買賣雙方為買方和軍隊,自己不簽字,而且先由買家簽字,這樣形成的合同只有買家單方簽字,根本不生效,賣家脫離合同之外,不負任何法律責任。2、騙買家先付首期款至賣家銀行帳戶,只要買家上當打款,賣家即人間蒸發(fā),此時買家手中只有一紙無用合同,又找不到賣家,可謂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能啞巴吃黃蓮!
二、買房需要注意什么細節(jié)?
1、繞過中介私下成交弊遠大于利往往得不償失。
首先,俗話說“買的沒有賣的精”,買方多數(shù)沒有法律知識及房屋買賣的合同經驗,且非業(yè)內行家,對于二手房買賣中的各種騙局陷阱缺乏識別能力,又沒有中介公司從中把關,容易陷入無良賣家精心設計的騙局中,很可能錢房兩空。
其次,沒有中介參與,買家對于房屋買賣合同中自己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不清楚,對于履行義務的時間、各類事項的辦理容易發(fā)生延誤甚至遺忘,極易造成自身違約,一旦違約,有可能給賣家以口實,更甚者可能面臨買家訴訟求償。而有中介幫助辦理,就無此慮,中介會及時協(xié)助及提示買賣雙方按時履約。
再次,沒有中介公司參與,對于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的事項及證據保存均不專業(yè),即便將來發(fā)生爭議,由于事先準備工作不足,即便有理可能也說不清證不明,導致利益受損。所以省了一點點中介費,卻極大的加大了自身風險,且勞時費神,真可謂得不償失!
2、購房款最好監(jiān)管在銀行,待辦理過戶登記之后再支付房款。任何騙局的最終目的都是獲得購房款,因此把握此點為重中之重。
3、認真審查合同,詳細約定權利義務,所有口頭承諾、約定均應落實成文字。筆者接觸過的當事人中,絕大多數(shù)連房地產買賣合同都沒有全部閱讀過,少數(shù)閱讀的也只是看個表面,由于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對于合同中的條款、用語的含義及法律后果都不太清楚。超過70%的房屋買賣糾紛都緣于合同簽訂不到位,權利義務約定不明,違約責任約定不清,如果在合同簽訂這個源頭有專業(yè)人士把關,很多爭議就不會發(fā)生,好的合同可以起到減少爭議防止違約的效果,所以建議當事人慎重對待合同,有條件的最好聘請專業(yè)律師幫助審查擬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