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辦不動產登記可網約
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于2017年7月5日起,正式啟用商品房轉移登記網上預約服務功能。
網上預約成功后,辦事者可憑系統(tǒng)中的預約憑證,至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事大廳總服務臺取號。
據了解,網上預約受理與現場取號受理同時進行,最大限度滿足廣大辦事者的需求。辦事者可添加關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微信公眾號,申請商品房轉移登記的,可通過微信服務平臺預約辦理業(yè)務的網點及時間,并提供相關電子材料,由不動產登記中心人員審核通過后返回電子預約憑證。
預約人應在約定時間憑電子預約憑證到約定的不動產登記中心網點由現場人員核實后領取預約號,同時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請人預約成功。需要提醒的是,預約人到約定網點,經工作人員核實預約電子憑證后領取預約號,辦理相關業(yè)務。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qū)別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有什么區(qū)別?根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qū)、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而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據了解,《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集成版用于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qū)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比如某人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集成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產在不同的宗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xù)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xù)的市民,將逐步換發(fā)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guī)定予以5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