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居間不成功,委托人無需向中介公司支付報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擔違約或者損害賠償責任。
很多人都認為中介公司居間必須成功,否則即是違約。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間服務的本質(zhì)特征,即“居間性”。居間服務是信息服務和媒介服務,即由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
中介公司在居間服務中所擔當?shù)慕巧褪窍虺凶馊嘶蛘叱鲎馊颂峁┙灰仔畔?,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中介不決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條款內(nèi)容,也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我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權要求中介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房屋中介居間不成功算不算違約是由居間服務的特性決定的,不以我們的認識為轉(zhuǎn)移。房屋中介違約怎么辦,房屋中介違約如何處理?讀過本文,您一定已經(jīng)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否則房屋中介居間不成功不算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