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房呢?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業(yè)建設的住宅,向本企業(yè)職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實行住房福利化的結果。
二、公房能作為遺產繼承嗎?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房產,但這里的“房產”,是指所有權歸死者所有的“私房”,包括產權房和已經轉為私房的公房。未購買并辦理產權證的公房其所有權屬于國家或集體,公民對該房屋僅享有使用權和租賃權,并沒有所有權,而使用權和租賃權依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是不可以繼承的。所以公有住房不屬于遺產,其所有權人為國家,被繼承人在系爭房屋內僅享有承租使用權,因此該房產不應作為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納入遺產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