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適用房的優(yōu)惠政策
(一)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商業(yè)網點建設費以及契稅,減半征收水電增容費等各種稅費。建設用地采取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優(yōu)先給予辦理有關手續(xù)。另外,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費只限于1%~3%,市場利潤被限在3%以下。
(二)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構成
1、住房建設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
2、勘探設計和前期工程費;
3、住宅小區(qū)基礎設施建設費;
4、建設安裝工程費;
以上4項之和為基礎的1%~3%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3%以下利潤、規(guī)費(各地有優(yōu)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項外,還包括土地出讓金,其利潤不受限制,由市場決定。
(三)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
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qū)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3%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二、經濟適用房交易中交哪些稅費
(一)在交易過程中所交稅費:
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zhèn)職工按規(guī)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
2、買賣手續(xù)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二)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1、登記費:每建筑平方米0.3元;
2、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3、印花稅: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