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交接雙方有什么義務
1、在明確原因的基礎上,最好能寫明“除購房人逾期付款的原因外,房地產商以任何其它理由拒絕將購房人所購房屋的鑰匙直接交給購房人,逾期交付的責任完全由房地產商承擔?!边@句話雖然看似多此一舉,但針對目前房地產商在交房時因購房人拒絕繳納各種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而不給鑰匙的情況,寫上總比不寫好。
3、明確房屋保管責任。購房人首先要明白:由于購房人的原因,房屋沒有按時交接,購房人是不需要承擔房地產商未按時交付的那種賠償責任的,同時也要清楚,合同在這里約定由于購房人原因影響交付的處理方法,實際是要約定在這種情況下對房屋的保管責任。
只有購房人在房地產商交付房屋時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才由購房人承擔。因此,該約定可以是對上述規(guī)定和解釋的重復,也可不做任何約定。如果購房人擔心承擔風險,也可通過約定因購房人原因影響房屋交付時,購房人支付給房地產商什么費用,由房地產商繼續(xù)承擔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
如果房地產商不肯交付房屋,即使是因為購房人逾期付款,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仍由房地產商承擔。換句話說,房地產商有責任繼續(xù)保護房屋完好無損直到交給購房人為止。至于房地產商額外支付的保管費用是通過在合同其它條款中約定購房人逾期付款要承擔的賠償責任而得到補償的。
3、“原因”盡量具體化。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交付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三)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
交付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預購人出具前款規(guī)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還應當同時向預購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痹撘?guī)定清楚地寫明了房地產商交房時要具備什么條件,要向購房人提供什么文件以及房地產商如何通知購房人收房。因此,購房人要避免和房地產商在合同中做出與該規(guī)定不同的約定。如果約定“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處理方法,就一定要注意“原因”盡可能具體細化,比如因購房人沒有按合同約定付款影響了交房如何處理,避免不寫明原因或寫可以讓房地產商任意擴大的原因。
二、房屋交接前應如何準備
首先,購房者接到發(fā)展商房屋交接的書面通知后,一定要按約前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約前往,最好書面通知發(fā)展商,并說明原因。因為合同中一般約定,如果購房者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前去驗房,視同購房者同意交接。
其次,購房者按約前往驗收交接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逐項檢驗有關證明文件。當然,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復印件。如果發(fā)展商的各項書面證明文件均已俱備,購房者也不要急于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還必須先到現場檢驗房屋的質量、設計等情況。
最后,當購房者確認房屋沒有任何問題且符合房屋交付條件時,就可放心地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了。如果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則可以要求發(fā)展商修復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將相關情況記錄在案。相應的逾期交房責任,則應由發(fā)展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