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作擔保如何才有效?
房產屬不動產,具有價值大、毀損風險小等特點,房產抵押是借款合同中最常見的擔保形式。現(xiàn)實生活中,部分當事人由于未按法律規(guī)定辦理抵押,致使房產抵押存在種種問題。
1、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未按我國《擔保法》要求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按照我國《擔保法》第42條第2項規(guī)定,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即使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也無效。
2、以他人房產作抵押的,須經房產所有權人同意。未經房產所有權人同意,以他人房產作抵押。這樣做不但抵押關系無效,而且構成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3條規(guī)定:“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作抵押物的,應當認定抵押無效?!?/p>
3、以共有財產作抵押的,須經共有權人同意。未經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產作抵押。這樣做不僅抵押關系無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由房產抵押引發(fā)侵權糾紛。
4、房產抵押必須質押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有的當事人只將房產證抵押,未將該房產的土地使用證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規(guī)定以“某某房產作抵押”,而有效房產證件未交抵押權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頭抵押的不良后果。
二、房產抵押后還能出租嗎?
房屋抵押后能夠出租。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若抵押權實現(xiàn),將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抵押在先,租賃在后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的,可能給承租人帶來損失。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權實現(xiàn)造成承租人損失的,由承租人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