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的所有權是什么?
房屋的所有權為房屋的占有權、管理權、享用權、排他權、處置權(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贈與、繼承)的總和。擁有了房屋的所有權就等于擁有了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權利。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有很多,現(xiàn)歸納如下:
(一) 依法新建的房屋;
(二) 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擴建、加層等;
(三)通過買賣、贈與、互換等民事法律行為取得所有權的房屋;
(四) 繼承或受遺贈的房屋。
上述前兩種方式稱為公民房屋所有權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取得的所有權;后兩種方式稱為公民房屋所有權繼受取得,即公民通過某種民事法律行為從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權。
二、房地產所有權的形式有那些?
房地產的所有權形式分為單獨所有和房地產共有,其中房地產的共有又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之分。單獨所有指房地產的所有人為一個主體所有,如一個自然人、一個法人、一個社會團體等。單獨所有產權明晰不需要多作解釋。因為房地產的合資購買、共同繼承、受贈與等原因,房地產歸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所擁有,所有權為所有人共同擁有。
(一)房地產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按份共有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共有人按照約定的份額分別對共有的房地產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對房地產的收益根據(jù)所擁有的份額進行分割,如果按份共有人要對外轉讓自己的共有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果以按份共有的房地產對外償債,以共有人擁有的份額為限。
上海匯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曾經遇到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案例,老人和女兒按份共有一套房產,因為老人和女兒的關系不佳,住在虹漕南路的一家敬老院中,他希望出售自己的房產份額換取現(xiàn)金。按份共有人女兒既沒有經濟能力購買老人的房產,也不同意在放棄購買的書面申明上簽字,轉讓房產遇到難題。老人在理論上可以自由的轉讓其擁有的部分房產,要實現(xiàn)它卻非常困難,基本沒有人愿意受讓一套無法獨立居住的住房上的部分產權。
(二)房地產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共有人對共有的房地產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每個共有人對共同共有的房地產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不過任何一個共有人處分共有的房地產必須征得全體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如果受讓第三人是善意(即不知情)的,轉讓有效,由擅自處分的共有人對其他共有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如果受讓第三人是惡意(即知情)有償受讓或者無償受讓,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房產的行為無效。
房地產是單獨擁有還是共有財產一般可以通過房地產產權登記證書獲悉,但有些共有不能通過房地產證的登記反映出來,比如夫妻共有房地產、家庭共有房地產。對于共有的房地產,如果房地產產權證書沒有明確記載為按份共有的,而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證明該房地產的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所以在購買二手房時,應當注意到房地產產權登記為一人,而實際為共有財產的情況,雖然最終法律會保護善意的有償受讓方,但一場糾紛不能避免,為了防止這種糾紛甚至是訴訟,受讓方可以關注一下欲購的房產是否為隱性的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