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賃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租賃雙方當事人在辦理租賃登記時,除應提交已簽定的租賃合同外,還應分別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一)出租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chǎn)權(quán)證或房屋所有證件和其他證明資料;
2、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fā)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3、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yè)、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托書;
5、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所有權(quán)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證明。
(二)承租人需要提交的資料:
1、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yè)、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2、上述應提交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yè)、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中,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還應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香港、澳門的,還應提交港、澳居民往來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的,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企業(yè)、其他組織的,提交經(jīng)公證或認證的設立證明。
凡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guī)定的,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局受理處出具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記備案。
二、房屋租賃登記的具體程序
我國對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即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后,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辦理登記備案的具體程序:
(一)登記申請。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后15日內(nèi),持有關規(guī)定的文件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二)主管部門對租賃合同進行審核。審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
第一,合同主體資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第二,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規(guī)允許出租的房屋;
第三,審查租賃合同的內(nèi)容是否齊全、完備;
第四,審查租賃行為是否符合國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
第五,審查當事人是否已繳納了有關稅費。
(三)房屋租賃申請經(jīng)協(xié)調(diào)、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fā)《房屋租賃證》?!斗课葑赓U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如果所租用房屋是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經(jīng)營場所合法的憑證;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則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以上就是關于“房屋租賃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 房屋租賃登記的具體程序”相關問題的介紹。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出租房屋后15日內(nèi)向行政機關申請登記備案,申領《房屋租賃證》行為。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可以保障租賃雙方的權(quán)益。然而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房屋租賃登記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其需要資料和程序都比較多,因為讓很多人望而卻步。因此,遇到房屋租賃登記的難題,向?qū)I(yè)的房產(chǎn)律師尋求幫助將是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