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包括,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有關房屋的情況是對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基本描述,也是標的物特定化的過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a。房屋的坐落位置、朝向、日照時間、采光通風等;b。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注明實際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分別多少;巳房屋是現(xiàn)房還是預售的商品房;d。房屋的配套設施和裝修標準。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在房地產市場中商品房銷售的方式有很多,不同的銷售方式下,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就有所不同,所以明確銷售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是現(xiàn)房銷售,還是商品房預售,或者是商品房包銷等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給賣方。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小理權屬登記手續(xù),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對于如何交付,僅僅是交付鑰匙就是交付使用,還是需要提供其他的輔助條件?這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確,最好不要籠統(tǒng)的在合同中寫上交付。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沒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二、商品房面積不符合約定怎么辦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jù)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 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當事人雙方規(guī)范相互之間行為的主要依據(jù),因此在實踐中為明確詳細的寫明合同內容是非常重要的,但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開發(fā)商提供的,其中的約定都有利于開發(fā)商而不利于購房者,尤其是對開發(fā)商違約、房屋面積等方面的約定,一般購房者很難注意到,所以在購買商品房時應盡量請專業(yè)律師陪同,還可以請專業(yè)律師幫忙看看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