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師,我和他要離婚,我們是共有一套房子,可房產證一直沒辦下來,這房子該如何分割?請律師幫幫忙。
您好,對于離婚要分割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分幾種情況,如果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價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xù),人民法院可將以下情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房屋權屬、分割、補償問題予以處理: 第一、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還是夫妻共同名義;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于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xù)到婚后仍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