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有一個朋友想買房子,我想幫他問一下,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未經驗收擅自使用有什么后果呢?
您好。一、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公司開發(fā)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參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
它是開發(fā)商開發(fā)建設的供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商品房主要分為以下兩種:1、內銷商品房,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內范圍(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出售的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復式商品房是內銷商品房的一種,是一種經濟型房屋,在層高較高的一層樓中增建一個夾層,從而形成上下兩層的樓房。
2、外銷商品房,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政府外資工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通過實行土地批租形式,報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后用于向境內、外出租的住宅,商業(yè)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二、商品房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后果有:1、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轉移占有工程的日期,就成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這對建設方而言,意味著要盡快地按合約內容支付合同約定的,以竣工作為支付前提條件的“竣工款”付給施工方,如果逾期付款,還要承擔違約金、利息或其他賠償責任。
2、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工程如果出現(xiàn)一般性的質量問題(包括滲水、裂縫、地面不平等功能性質量問題和影響美感的觀感性質量問題)的話,建設方只能自己承擔這個責任。
從理論上來說,一旦未經驗收即擅自使用,將很可能造成無法區(qū)別,這些質量問題是形成于使用前還是使用后,無法區(qū)別雙發(fā)責任,并且也是國家對建設方加強監(jiān)管,禁止“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一個懲罰。
當然,以上質量問題中,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問題除外。
3、 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建設單位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并且,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前述單位罰款數(shù)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4、如因擅自使用,導致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將遭致重大的刑事責任法律風險。
如果因為未經驗收擅自使用,導致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將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