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工作變動,我需要去另一個城市,但是我租住的房屋還沒有到期,房東拒絕提前終止合同,因此,我朋友建議我轉租,究竟什么是轉租?哪些房屋不能轉租呢?希望你可以盡快解答一下,謝謝。
您好,非常樂意為您解答相關問題。
所謂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lián)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并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三)預租的商品房。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您在轉租時,要注意以下問題: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
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轉租房屋;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應當書面告知出租人,否則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賃合同。
房屋轉租期間,原先的租賃合同發(fā)生變更,影響轉租合同履行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變更;
租賃合同解除的,轉租合同應當隨之解除。
房屋轉租合同約定租期的最后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最后租期。
房屋轉租期間,除房東和轉租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房客應當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如按時交付租金。
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撥打我的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