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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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31
一、申請條件:
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二)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shù)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shù)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7、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三)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1、有器質(zhì)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5、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可申請的車型
本市居民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本市暫住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三、提出申請的規(guī)定
(一)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二)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
(三)現(xiàn)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
(四)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四:辦理地點
(一)境外人員(外國人、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居民和中國華僑)在車輛管理所涉外管理科辦理。
(二)其他人員在車輛管理所分所辦理。
五、提交的資料
(一)按規(guī)定填寫的《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北京市衛(wèi)生局確定的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或軍隊、
武裝警察部隊確定的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醫(yī)療證明原件;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四)機動車駕駛人相片3張。
相片要求為:
申請人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前6個月內(nèi)的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單人半身證件照。背景顏色為白色;不著制式服裝;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尺寸為32mm×22mm,頭部寬度14mm~16mm,頭部長度19mm~22mm。
六、考試
(一)考試科目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
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后一科目的考試。每個科目考試一次,可以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試終止,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日期應當在終止后的二十日預約。
(二)預約考試科目二,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十個工作日后預約考試。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還需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
2、報考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報考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還需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
(三)預約考試科目三,應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報考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二十日后預約考試。
2、報考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三十日,并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后,預約考試。
3、報考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四十日,并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后,預約考試。
4、報考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在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滿六十日,并達到規(guī)定的培訓時間后,預約考試。
(四)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在三個工作日內(nèi)核發(fā)《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恶{駛技能準考證明》的有效期為兩年,有效期內(nèi)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有效。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nèi)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五)申請人在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已經(jīng)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無效。
七、收費
(一)機動車駕駛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三)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40元;
(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三)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60元。
八、辦理時限
申請人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兩個工作日內(nèi)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九、身份證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外省市在本市暫住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居住、暫住證明。
(二)現(xiàn)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軍隊有關部門核發(fā)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和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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