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法》第五條規(guī)定: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禁止偽造產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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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