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資者關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職責
(一)投資者關系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公司應確定由董事會秘書負責投資者關系工作。 公司可視情況指定或設立投資者關系工作專職部門,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工作事務。公司可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投資者關系工作制度和工作規(guī)范。
(二)投資者關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職責是:
1、分析研究。統(tǒng)計分析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的數(shù)量、構成及變動情況;持續(xù)關注投資者及媒體的意見、建議和報道等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2、溝通與聯(lián)絡。整合投資者所需信息并予以發(fā)布;舉辦分析師說明會等會議及路演活動,接受分析師、投資者和媒體的咨詢;接待投資者來訪,與機構投資者及中小投資者保持經常聯(lián)絡,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參與度。
3、公共關系。建立并維護與證券交易所、行業(yè)協(xié)會、媒體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關機構之間良好的公共關系;在涉訟、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股票交易異動以及經營環(huán)境重大變動等重大事項發(fā)生后配合公司相關部門提出并實施有效處理方案,積極維護公司的公共形象。
4、有利于改善投資者關系的其他工作。
公司應建立良好的內部協(xié)調機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負責投資者關系工作的部門或人員應及時歸集各部門及下屬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訴訟等信息,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應積極配合。除非得到明確授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不得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代表公司發(fā)言。 公司可聘請專業(yè)的投資者關系工作機構協(xié)助實施投資者關系工作。
二、公司從事投資者關系工作的人員需要具備的素質和技能
公司從事投資者關系工作的人員需要具備以下素質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況。
(二)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熟悉公司治理、財務會計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證券市場的運作機制。
(三)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xié)調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信用。
公司可采取適當方式對全體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投資者關系工作相關知識的培訓。在開展重大的投資者關系促進活動時,還可做專題培訓。
以上便是投資者關系工作的主要職責,投資者關系工作人員需要的素質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有更多關于這的問題,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lián)系我們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yè)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