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的規(guī)定,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所以,控股股東有兩種情形,一是持股比例在50%以上,符合此項即為控股股東;二是雖然持股比例未達到50%,但其享有的在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表決權足以實際影響股東會會議的決議。
二、控股股東的義務有哪些
1.不得濫用控股股東的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實踐中濫用股東權利的行為主要是控股股東實施的。除控股股東外,還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2.不得利用其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利益。所謂關聯(lián)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yè)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yè)之間不僅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lián)關系。
3.濫用股東權利的賠償義務??毓晒蓶|或實際控制人濫用股東權利或者利用關聯(lián)關系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利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法第20、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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