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
《企業(yè)破產法》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薄镀髽I(yè)破產法》第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2、申請目的;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币罁鲜鲆?guī)定,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必須符合兩個基本條件,其一,債務人具有《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其二,債務人應按《企業(yè)破產法》第八條規(guī)定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有關證據和相關情況。《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可以申請破產清算的情形是:“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guī)定清理債務?!眰鶆杖苏J為自己具有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的,債務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至于債務人是否實際構成此情形,不影響債務人的申請,只影響法院的受理。
二、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
《企業(yè)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眨瑐鶛嗳丝梢韵蛉嗣穹ㄔ禾岢鰧鶆杖诉M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睋艘?guī)定,只要債權人證明債務人有“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铡鼻樾蔚模瑐鶛嗳司涂梢陨暾垈鶆杖似飘a清算。同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一樣,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的,債權人應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的破產申請書,只需要債權人蓋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即可,而不需要債權人的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確認。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的破產申請書,不僅需要載明債權人的基本情況,而且需要載明債務人的基本情況。此項債權人、債務人基本情況說明較為簡單,通常只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中記載的基本信息。為了保證法院管轄的適當,有關債務人住所地的信息必須準確。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的破產申請書中所載明的申請目的,應是申請債務人破產清算和宣告破產。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的破產申請書中所載明的事實和理由,應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對提交申請債權人的到期債務,并提交有關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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