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如何約定定金數(shù)額
1、定金的數(shù)額原則上是由當事人約定的,但擔保法對其最高限額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圖顯然是限制給付數(shù)額過大的定金,將定金的懲罰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內。
2、司法解釋第119條規(guī)定,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該規(guī)定說明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當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二、適用定金罰則應注意哪些問題
1、定金與違約金條款能否同時適用?
當事人在合同中往往既約定了定金條款又約定了違約金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既主張適用定金罰則,同時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這是否合法呢?我國《合同法》第118條規(guī)定:“當事人既主張約定違約金,又主張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因此定金與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只能選擇適用。從法理上進行分析,定金罰則具有懲罰性,違約金也具有懲罰性,如果同時并用,則有違公平原則的基本精神。對于違約方過于苛刻,另一方則獲得不應該獲得的收入。
2、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可否請求損害賠償?
定金責任的運用不以實際發(fā)生的損害為前提,即無論一方違約是否造成實際損失,都可能導致定金責任。但是如果一方違約造成實際損失了,另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可否請求損害賠償?我認為定金責任的承擔不能替代損害賠償責任,兩者應該區(qū)分開來,如果一方違約造成實際損失,另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可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但是適用定金罰則和損害賠償?shù)目傊挡荒艽笥跇说奈锏膬r金總和。
3、一方在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可否請求另一方實際履行合同?
這一問題的解決首先要判斷定金的性質,如果該定金的性質屬解約定金 , 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就不能請求另一方實際履行合同;但如果屬違約定金、訂約定金或成約定金,一方適用定金罰則的同時,就可以請求另一方實際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