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蓋章引發(fā)的合同糾紛有哪些
1、當事人一方在合同上加蓋印章,而對方當事人并未加蓋印章。
這種情況是指當事人經(jīng)過協(xié)商對合同的全部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了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合同上蓋章而對方當事人卻因種種原因未在合同上蓋章。
2、一方當事人在空白合同書上預先蓋章。
3、委托代理人代簽合同。
4、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訂立合同并加蓋自己的印章。
這種情況在生活中并非少見,許多銀行的儲蓄所、代辦所,保險公司的支公司與客戶訂立的合同上均加蓋自己的印章;而有的公司分支機構對外訂立合同也加蓋分支機構的印章。
5、私蓋印章
這種情況表現(xiàn)為某些單位主管印章的人員或業(yè)務人員,利用本單位印章管理不嚴。
6、盜蓋印章
這種情況表現(xiàn)為非本單位的人員采用非法手段秘密盜竊或盜蓋印章,與他人簽定合同。
7、私刻印章
這種情況表現(xiàn)為有的人非法私刻印章,并用這枚印章與他人訂立合同。
二、合同簽字蓋章應注意什么
1、誰能在合同上簽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簽字,但對于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這個合同重大,一般來說很難見到法定代表人。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銷售人員洽談,這就存在一個問題:銷售人員簽字的合同對公司生效嗎?是否對公司生效就看銷售人員有沒有得到公司的授權,授權應當有公司出具該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權委托書,并且該委托書我方應留存原件。授權委托書上的授權應明確具體。如果沒有授權委托書,銷售人員簽字的合同,其內容對公司是不具有約束力的。
2、蓋什么章?
公司一般都有一個行政章就是公章,一個財務章,一個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簽字和蓋章都要有嗎?
合同法規(guī)定的是簽字或蓋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約定簽字并蓋章合同生效。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并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建議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簽字蓋章問題,如有疑問,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