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
1、《合同法》規(guī)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zhì)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合同法》規(guī)定,保管人違反規(guī)定將保管物轉(zhuǎn)交第三人保管,對保管物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如果因違約行為使對方失去實際上可獲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損失、自然孳息損失、利潤損失等,應當賠償受害方所遭受的損失。
二、如何解決保管合同糾紛
1、如約定訴訟管轄法院,只能約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且只能約定其中一個法院管轄。如果約定不明確、選擇兩個以上法院管轄、或約定上述5個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約定仲裁又約定訴訟的,這樣解決爭議的條款是無效的。
2、如約定仲裁,應當明確約定具體的仲裁機構和仲裁事項。仲裁機構約定明確的標準為:仲裁機構所在地明確,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仲裁機構的應當寫明約定的仲裁機構的詳細名稱。
3、發(fā)生爭議后當事人雙方可以平等協(xié)商達成共識,也可以由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調(diào)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依約定申請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調(diào)解以及仲裁機構的裁決、調(diào)解都是具有強制力;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共識和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的調(diào)解沒有強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簽訂了新的合同。
要想判斷保管合同當事人是否違約,就應該知道保管合同違約責任有哪些。要想解決保管合同糾紛,就應當知道如何解決保管合同糾紛。不論如何合同雙方在履行保管合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來履行,以免引起法律糾紛,損害雙方利益。如果在解決保管合同糾紛過程中有什么疑問,當事人可以咨詢專業(yè)律師,讓律師幫忙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