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簽訂后有效或無效處于不確定的狀態(tài),效力是否發(fā)生尚未確定,有待于其他行為使其確定的合同。
我國《民法通則》關于效力待定合同未設一般規(guī)定,但依民法理論及合同法的規(guī)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有三種:
1、 無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2、 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的民事行為;
3、 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
二、效力待定合同會有哪些法律后果?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無處分權人所訂合同,不影響善意買受人根據(jù)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權利。由于權利人拒絕承認,合同被宣告無效,財產(chǎn)已交付的,如果受讓人善意取得動產(chǎn),則依法取得該動產(chǎn)的所有權。如交付的是不動產(chǎn),因不動產(chǎn)所有權變動應實行登記,故不發(fā)生善意取得的問題。
3、無權代理人所訂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認的,對本人不發(fā)生代理人行為帶來的后果,但如果該無權代理行為具備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那么該代理行為仍將產(chǎn)生一般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并由該無權代理人自己作為當事人承擔其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處分權人以及無權代理人所簽訂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會有哪些法律后果?對于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了十分詳細清楚的描述,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實踐中,如果您跟他人簽訂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因此,為了避免因簽訂效力待定合同而給您自身帶來了不利的后果,建議您在簽合同時咨詢一下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合同內容,避免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甚至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