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它也是一種法律制度。那么,解除合同需要哪些條件,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呢?本文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解除合同需要哪些條件
1、協議解除的條件
協議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廢棄,使基于原合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在用合同形式把原訂的合同加以解除這點上,協議解除與約定解除相似,但兩者更有不同:約定解除是以合同來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有解除權,而協議解除是以一個新合同來解除原訂的合同,與解除權無關。
協議解除是采取合同的形式,因此它要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如當事人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強行性規(guī)范和社會公共利益,要采取適當的形式等。
2、約定解除的條件
約定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或在其后另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權產生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任何會產生解除權的條件。
二、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權
行使解除權的程序必須以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為前提,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條件成立以后,合同并不當然解除。合同當事人還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行使合同解除權。行使解除權的程序適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當事人一方違約和約定解除的場合。
中國《合同法》第96條對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程序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當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條件成就,一方當事人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不必與對方協商,也不必經對方同意,只要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便告解除,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便告終止。
對方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而法律、行政法規(guī)定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當依照特別程序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后,才能產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需要滿足約定或者法定的條件才可以,是以當初簽訂合同時如何約定其中的內容就顯得相當重要了,為了您的合法權益著想,建議您有這方面的需要時,借助于專業(yè)的合同律師的力量,以免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