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辦理移民進行合同詐騙
北海市一名李姓婦女日前在深圳羅湖口岸出境時被截獲并移交北海警方,她涉嫌從2006年起,以幫助辦理移民澳大利亞為名義,詐騙北海市5戶居民130多萬元。
2009年1月,北海市民吳某等人向警方報案:2006年3月,北海市某國際交流中心經理李某與他們簽訂協(xié)議,幫助他們3個家庭12口人辦理移民澳大利亞,收取85。6萬元,如在11個月內未能辦妥,除每戶2萬元申請費外,其余全部退還。但時至2008年12月仍未能辦妥,李某手機關機并逃匿。警方受理后,又接到許某和陳某書面報案,控告李某以同樣方式詐騙了他們共50萬元。
合同詐騙會被判刑嗎
警方查明,大學文化的李某承包經營北海市某部門下轄的國際交流中心,聲稱自己可以辦理澳大利亞商業(yè)技術移民。經他人介紹李某認識了吳某等人,指導對方獲得相關企業(yè)經營資質和銀行資信證明后。李某告知申請人已通過香港的移民公司審核,澳大利亞政府已給上述5個家庭發(fā)出州擔保函。申請人在遲遲未能成行并向李某追詢無果后,直接發(fā)函澳大利亞投資及簽證服務有限公司查詢,對方稱“并未受理有關申請,未收取任何款項”。警方根據復函,認定李某涉嫌以虛假的擔保函實施詐騙。
2009年4月中旬,李某離開北海,去向不明,使用的手機停機,原住處已租賃給他人居住,涉嫌潛逃。北海市警方對李某涉嫌合同詐騙案對其采取網上追逃措施。6月30日,深圳羅湖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將李某截獲。北海警方日前對其進行刑事拘留并作進一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