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奔馳竟是13手
對于過戶次數(shù),很多初次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往往會忽略,而一些經驗豐富的車主在查看車況時會詢問下這個問題。因為如果車子有過過戶記錄,就有可能影響購買意向。近日,家住濟南的武先生反映,自己年前在濟西二手車市場購買了一輛二手轎車,購買時很滿意,但等提車時才發(fā)現(xiàn)這輛車已經有了13次過戶記錄。

武先生稱,他是第一次購買二手車,對此并無經驗。對心儀車輛進行查驗后,他曾向銷售人員表示希望購買“一手車”,對此,銷售人員也答應了他,可沒想到看到車輛登記信息后才發(fā)現(xiàn)與對方的承諾不相符。
“當時銷售說車本在車管所,暫時沒辦法給我看。”武先生說,自己是普通的公司職員,17萬對自己來說不是個小數(shù)目,雖然愛車有13次過戶記錄,但自己并不想退掉,“希望他們能退給我1萬,也算是對我的補償?!?/p>
銷售人員馬女士說,武先生購車時并沒有提出過要購買“一手車”的想法,且合同中也沒有對此項進行標注?!败囕v登記信息里顯示的13次過戶記錄并不是真的過戶了13次?!?/p>
馬女士表示,武先生買的是一輛改裝車,由于改裝車輛每次改裝完成后都需要重新登記,且這輛車在武先生購買前也曾有其他地區(qū)顧客想要購買,但在異地登記時沒有通過審核,只能重新返回濟南,在外地需要登記,回濟南也需要登記,一來一往記錄就多了,“因為登記次數(shù)太多,登記表已經更換新的了,新的表中只顯示13次記錄,但沒有詳細信息,實際上可能也就兩三人開過?!?/p>
對于武先生提出的補償要求,馬女士表示曾為此事與領導溝通過,但領導表示公司方面沒有過錯,不接受武先生提出的要求。(來源:京華網)
買賣合同是否可撤銷
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沙蜂N合同的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中國《民法通則》第59條規(guī)定:“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和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為,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消?!?/p>
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應限定為意思表示不真實合同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產生錯誤的認識,致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真實意思相違背,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2)是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按照我國的司法解釋,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民事行為。(3)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在受欺詐、受脅迫的情況下所訂立的合同,明顯違背我國民法的自愿原則:一方當事人稱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簽訂的合同,嚴重損害對方利益的,用于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