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格式合同?
采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稱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案袷綏l款是當時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的條款?!庇址Q標準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對于格式合同的非擬定條款的一方當事人而言,要訂立格式合同,就必須全部接受合同條件;否則就不訂立合同。 與一般合同相比,格式合同有其自身的特點,在格式合同使用日益頻繁的今天,我們應該對其性質價值等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同時對格式合同的規(guī)則要更加全面、規(guī)范、細致,是指更加全面地發(fā)揮其特殊功效.
格式合同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從合同建立目的,為了保護弱者的利益,達到公平的目標,為格式合同,也就是所謂的格式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限制:
第一,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
第二,免除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合同無效;
第三,對格式合同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解釋。